

2017年度天心区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评选工作
已经正式拉开帷幕啦!
为确保创谷园区各企业
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让每一个园区小伙伴直观而全面地
了解本年度的奖励政策并熟知申报流程
创谷企业服务中心于今日上午
就此展开了一次关于政策申报的攻略分享
并由企服专员对本次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 ↓ ↓


▲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正热情耐心地为各企业代表进行申报培训及答疑解惑。
如果有小伙伴错过了本次解读答疑
也不用着急,您还有创谷君这个贴心的后盾:
您可以查阅下列创谷君为您整理的
奖项设置及申报所需资料一览
如还有疑问,也可以拨打文末联系电话
联系企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01
企业入驻奖
文化创意企业奖
文化创意企业注册入驻我区,经区级及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认定,生产文化创意产品或提供文化创意服务的,开业起前三年分别按其当年产生区级财力的80%、60%、40%给予奖励。
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奖
自入驻之日起前三年分别按其产生区级财力的80%、60%、40%给予奖励。
企业入驻奖-申报所需资料
文化创意企业入驻奖
(即税收补贴:80%、60%、40%)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纳税时间按税款实际缴入国家金库长沙市天心区支库的时间计算)
4、《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5、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6、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奖
提供《企业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提供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证明;提供省商务厅发放的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明
02
税收贡献奖
纳税贡献奖
1、文化创意企业年度产生区级财力50万元以上的,且较上年产生区级财力有增长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除房地产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金融机构外,对年度实缴税收总规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相应产生区级财力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较上年产生区级财力有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税收增长奖
1、文化创意企业年度产生区级财力30万元以上的,且较上年增长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产生的区级财力部分给予50%的奖励。
2、除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金融机构外,本年度产生区级财力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增长达到30%及以上的,按其产生区级财力增量部分给予10%的奖励。
税收贡献奖-申报所需资料
纳税贡献奖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6、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在国税局、地税局大厅开具
4、《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5、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税收增长奖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6、2017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在国税局、地税局大厅开具
4、《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5、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03
产业发展奖
文化创业奖
1、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意企业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对上市企业(含“新三板”上市)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重点文化创意企业高管工薪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2、对预期良好,符合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创业大厦、广告产业园核心园区入驻条件的企业,连续三年分别给予80%、60%、50%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整个年度租金补贴不超过30万元。
3、对预期良好,成长潜力较大的文化创意企业在文化产业园区的创意创业大厦、广告产业园核心园区中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增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区级财力为上限,分年兑现)
工业设计奖
对辖区内工业设计企业和个人参加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国际级(红点奖、IF奖)、国家级(红星奖)、省级(芙蓉杯)奖项的,相应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产业发展奖-申报所需资料
文化创业奖
1、第一项(高管个税奖)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2)文化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高管税收全额奖励需提供国家证监会批准的上市文件或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上市公告等上市证明文件;申请其他税收奖励需提供文化创业示范基地或重点文化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
(4)申请高管工薪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需提供高管姓名、任职文件、职务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复印件)
(5)《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6)17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7)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2、第二项(租房补贴:80%、60%、50%)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复印件)
(2)文化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4)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复印件)
(5)2017年度完税证明
(6)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3、第三项(购房补贴)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复印件)
(2)文化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贷款证明或购置生产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4)2017年度完税证明
(5)《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6)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工业设计奖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复印件)
2、工业设计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获奖证明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审查原件)
4、《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5、2017年度完税证明
6、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04
创优创新奖
名牌名企奖
1、凡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当年首次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国家级名牌、省级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凡当年企业被评为全国质量奖、湖南省长质量奖的、相应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科技创新奖
1、企业开发的科技产品,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在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或项目运营的当年,对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获国家级科技进步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贝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凡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生产,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企业上市奖
对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并列入省重点后备上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成功在国内主板、国内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香港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创优创新奖-申报所需资料
名牌名企奖
1、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获奖证明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审查原件)。
3、《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4、17年度完税证明
5、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6、《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复印件)
科技创新奖
1、《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复印件
2、企业”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获奖证明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审查原件);
4、部门认定证书(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审查原件)。
5、《广告产业园入园申请表》/《入驻协议》,二选一 (复印件)
6、17年度完税证明
7、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注意事项
1、创业补贴(购房补贴)、产业发展奖励(租金补贴)、企业入驻奖(税收奖励)不重复计奖。同一企业(项目、楼宇)、同一奖项多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奖。
2、文化创意企业获得企业入驻奖、税收增长奖创业奖须与园区签订5年内不得迁出我区的协议,若有违反,由园区收回奖励资金;获得文化创业奖以外的产业发展奖、创优创新的企业如2年内(从获奖当年算起)迁出我区,由区直相关主管部门收回奖励资金。
3、申报单位须为与园区签订协议的入园企业。申报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并办理入园手续,工商、税务关系落户至园区。
4、申请租金补贴对应为“文化创业奖”的第二项。税收补贴对应为“企业入驻奖”第一条。
5、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中午12: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请有申报需求的企业,尽快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15211179140,进入“广告产业园政策交流群”下载相关附件。
6、请各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抓紧准备资料,于2018年3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交至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并且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583493858@qq.com。
7、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企业服务中心田芝:15211179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