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
务
费
用
继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之后,合同双方关切的重点自然就是服务费用了,本分将从费用组成、计费方式和支付程序三个方面,深度剖析《示范文本》服务费用的相关内容。
壹
四项内容:组成服务费用
《示范文本》将服务费用分成基本服务费用、驻场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调整费用和其他,并以附录C[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的形式灵活多变地引导合同双方确定合同价款。对于基本服务费用,委托人和咨询人可根据菜单式的服务内容,依次确定每项、每个阶段和合同内的全部服务费用,以减少服务项目变动时双方扯皮的问题;也可按照单价包干等常规形式,只填写表格中的“合计”项,用以明确服务费用;还可以按阶段或是里程碑式的节点划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表格,满足双方的需求。对于驻场服务费用,《示范文本》鼓励委托人有驻场需求时,单独计取费用更符合市场实际。对于合同价款调整费用,《示范文本》重点强调了服务变更导致的价款调整,并给出了委托人增加额外工作、改变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和咨询工作量发生变化三种情形下的计价原则;对于其他服务费用,仅在合同发生奖励等情形时予以计取。

贰
六种方法:明确计费方式
《示范文本》约定了六种计费方式,鼓励合同双方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组合,形成服务费用。
1
固定单价模式
固定单价模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工程实体工程量或工程规模(建筑面积、道路面积等)为基数,乘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并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2
投资费率模式
投资费率模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或部分投资额为基数,乘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费率计算并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3
价值分享模式
价值分享模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咨询人实际创造的价值或审减额为基数,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比例,计算并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4
固定总价模式
固定总价模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固定总价作为服务费用,除非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否则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的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5
人工费加统筹模式
人工费加统筹模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咨询团队人员的日/月工资单价计费,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算并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一般适用于提供驻场服务或增加零星服务的费用计取。
6
其他价格模式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计费方式。
叁
三个步骤:确定支付程序
预付款:从促进合同双方公平履约的角度,《示范文本》开创性地约定了咨询合同的预付款,并在第5.2.2条规定,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20%,委托人和咨询人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进度款:《示范文本》鼓励合同双方按照阶段和里程碑事件约定进度款,进度款(含预付款在内)过程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85%,变更引起的服务费用价款调整应纳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最终结清款:当咨询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者合同当事人双方就未完成工作的后续安排已达成共识,且完成纸质档案以及电子档案的归档后,委托人应在合理条件下将结清未支付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咨询人。

END
往期经典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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