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督查组在某企业检查完厂区安全后来到企业会议室开始查阅资料并座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车间主任的任命书有吗?总经理的任命书有吗?”督查组专家连续问。
“车间主任是总经理任命的,但是好像没有任命书,总经理也没有任命书,但是我们可以去找找。”企业总经理助理回答。
“没有任命的话,责任书是无效的,你们培训内容有新的安全生产法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明确规定,你们企业总经理是第一负责人,总经理下面还有直接责任人,总经理如果没有被企业任命的话,怎么能说他是直接责任人呢。”督查组专家说。
临近检查结束,企业行政人员带着一张崭新的A4纸交给督导组,说找到了公司总经理的任命书,专家和记者查看后发现日期虽然是2021年4月7日,但是纸张如此之新疑似刚刚打印盖章后补的。
“你们的厂区安全是怎么分工管理的?”专家问。
检查专家详细查看了台账资料,惊讶地发现,企业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文件,只是把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抄了一遍。
厂区划分图有没有?管控过程是什么?责任体系图有没有?车间管理制度有没有?从哪些文件能体现出来。
“你们做过安全方面的培训吗?”督查组专家问。
“培训的内容是这些吗?培训内容符合你的现场车间场所吗?电呢,环境污染呢,机械操作呢,岗位培训是要设计和岗位匹配的内容,你们这全是纲领性的内容,培训内容要切合实际。”专家说。
专家查看其中一张培训记录表格发现,明明培训针对的是车间工作人员,但是厂区全员却都有签字,这究竟是工作不细致还是为了应付检查弄虚作假。
该企业还存在厂区的储罐区、仓库区、车间处未挂设管理责任人牌,储罐区罐体上的消防管道未做标识、生产车间反应釜定期检查不规范等问题。
企业方负责人表示接受专家的建议,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该企业从2021年已经开始生产,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架构。督查组专家要求,企业方要尽快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