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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两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北京通报两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同洁EHS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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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2024年1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市某商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没有对承租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某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相关标准,该公司属于商贸行业,其上述违法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此提醒两点,发包(出租)单位在开展外包外租活动时:一是要严格审核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对各自管理的区域、场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明确。二是要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动火、吊装、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行为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外包外租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典型案例二


2023年5月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焊工李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伪造证件。同时发现,该公司两名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卢某、焊工张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证件处于失效状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9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因涉嫌购买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将李某以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在此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在开展特种作业活动时:一定要认真核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对于无证、持假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禁止安排上岗作业。同步做好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岗位责任制、人员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基础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人员操作技能培训、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风险较高的事项要坚决落实作业审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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