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微讲堂将为大家带来挂牌股票盘后协议转让方式的讲解。
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栏目,上期微讲堂我们介绍了盘中交易时段所涉及的两种转让方式,本期我们将以问答的方式介绍一下盘后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如何成交?
回答:我司交易系统接收主办券商的成交确认申报,接收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现阶段协议转让仅在15:00至15:30接受投资者申报,关于协议转让全天接受申报的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交易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劵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提问:协议转让方式下的委托类型?
回答: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投资者采用成交确认委托的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提问:协议转让成交价格如何确定?
回答: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确认委托中的委托价格。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对于采用集合竞价的股票,2018年1月15日之后(含当日)没有在集合竞价期间产生过收盘价的,不能进行协议转让。
提问:集合竞价成交首日是否能在当日盘后时段进行协议转让?
回答:发生集合竞价成交首日可以进行协议转让,但因无前收盘价,成交价格应在当日最高最低成交价之间,待下一转让日可依据前收盘价作为协议转让成交价格范围参考。
提问:协议转让即时行情如何揭示?
回答:协议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转让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每个转让日结束后,全国股转公司公布当日每笔协议转让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本期微讲堂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听。下一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关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微讲堂!
内容及策划:全国股转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
后期制作:太湖金谷团队
主播:怀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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