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交易投资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自2019年10月28日起,符合条件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将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标的范围以沪深交易所公示信息为准)。为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交易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现予以发布。
请投资者注意,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请投资者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链接:http://www.ebscn.com/main/a/20191028/23337267.html
http://www.ebscn.com/main/a/20191028/23337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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