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10月共对51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38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13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10月被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规范运作违规、信息披露违规和其他违规行为。
涉及规范运作的违规事项包括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涉及信息披露的违规事项包括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权益变动违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增加或减少达到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依法依规从严治市,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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