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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偷食必究!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偷食必究!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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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这是千年以前,古先贤流传给后世经典《诗经》中《国风·魏风·硕鼠》所述。其大意为:你这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这是千年以前,古先贤流传给后世经典《诗经》中《国风·魏风·硕鼠》所述。

其大意为:你这讨厌的老鼠啊,不要再偷偷吃我的粮食了。千年之后的现代,在资本市场上,依然存在着某一类相同的“硕鼠”,他们就像“硕鼠”一般见不得光,却利用一些信息优势偷偷地蚕食着本属于中小投资者们的“稻黍”。

对此,监管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们都深恶痛绝,并且一同对这群硕鼠们喊道:“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偷食必究!”

就在上周,证监会浙江局公布了一则内幕交易案件,并做出了“没一罚三”的大罚单。

本案涉事公司为创业板的创业慧康,具体为时任公司法律顾问于某,在公司发布敏感信息即2017年利润分配拟“10送10”前,偷偷汇集了5000万元资金,并通过自己控制的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买入创344.2业慧康共计341.93万股,买入成交金额8204.78万元。

待公司发布高送转利润分配股价涨停之际,再悄悄卖出股票,合计获利344.29万元。鉴于此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于某344.29万元违法所得,同时处以1032.86万元的三倍罚款处罚。

眼下,正值A股上市公司纷纷晒出去年辛苦忙活一整年后“硕果”的“丰收时期”,大家都热火朝天地披露公司的年报。

年报可不简单,里面含着多少富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去年是赚了是亏了,今年利润怎么分,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是啥,这些敏感消息在披露出来前,都能牵动每一个投资者的神经,都会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进而影响公司的股价。因此,在此时聊聊内幕交易,算是正当其时了。

什么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就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漏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的行为。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知情人,另一个是信息敏感期。

知情人包括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法定知情人很好理解,就是常规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董监高、大股东的董监高、由于职务之便能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监管机构人员、中介人员等。

通常来说,这些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账户平日里都是监管的重点盯防对象,因而这些人的名下的股票账户都不大会做违法违规的交易。

早些年最有名的内部知情人内幕交易案例即为黄光裕内幕交易案。黄光裕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股票非法获益数亿元。

但另一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主体则由于往往存在证据缺乏、认定困难等情况,已成为近年来内幕交易高发区。

上文所述的即为典型案例。这些非法获取信息的知情人,往往通过电话、短信、暗号、暗语等,或共谋,或有意无意,或旁敲侧击,想尽一切办法来获得内幕信息,并从中获益。这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经典案例,宁波敢死队队长徐翔案可以算上一个了。

徐翔多次从上市公司高管、机构基金经理等处非法获取并利用内幕信息,数次通过违规提前买入或卖出,非法获取巨额利益。

而信息敏感期则指的是从内幕信息开始酝酿、形成之日起,至内幕信息公开或者该信息对证券的交易价格不再有显著影响时止。

知情人正是利用了其信息优势,在敏感期悄悄买入,待到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偷偷卖出,实现非法获利。当然,也有内幕交易把自己给整亏损还被处罚的案例。

今年4月9日,北京证监局对双杰电气第一大股东的派驻代表刘某因涉内幕交易处以30万元罚款。刘某正是利用所谓的重组内幕消息,提前买入股票,不料重组失败,自己亏损了13万不说,还被证监局给处罚了,真可谓是“忽悠式”重组把自己人给忽悠进去了,得不偿失。

内幕交易作为资本市场的顽疾可谓危害重重。内幕交易违背了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内幕交易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此为不公开;

相较于多数不知情的中小投资者,此为不公平;使少数交易者凭借其特殊地位获得暴利,而广大投资者受损,此为不公正。

内幕交易还损害了证券交易的效益和效率。内幕交易使内幕信息所涉及的公司丧失投资者信任,不利于该公司从证券市场上继续筹资。

如果内幕交易不杜绝,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风险将增加,投资者会失去对市场公正性和盈利性的信心,于是投资者会通过减少交易的方法来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甚至完全退出市场,相应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资本收益率和经济效益。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指出,首次提出“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定义,强调要大力推进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化的配置。

而国务院金融委更是接连召开两次重大会议,要求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打击各种欺诈、造假等损害证券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最近的一次金融委会议则更是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可见,加强投资者保护已经成为最高决策层高度重视的问题,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刻不容缓。

内幕交易作为资本市场屡禁不止的毒瘤,更是应当要坚决予以打击。新证券法实施后,已经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予以大幅提升,如没收违法所得后从处以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提高到现在一倍至十倍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从原来处以三万至六十万罚款,提高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罚款。新法从罚款金额上力求做到让内幕交易者不能做、不敢做,通过较大的金额处罚来震慑他们。

《诗经》中《硕鼠》还有一句诗词为:“乐土乐土,爱得我所”,表达了诗人对美好、快乐之地的向往。

我们希望,通过全市场参与人的共同努力,通过监管机构积极有效打击各类内幕交易行为,能够还资本市场一片净土,让资本市场的“硕鼠”们无从“偷食”,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更需要让资本市场成为中小投资者们心中所向往的那片“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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