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2020年1-2月13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8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黑名单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因2019年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且尚未到期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原黑名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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