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见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租借账户、购买的证件假冒他人等手段开立虚假账户,证券公司因为审查不严或传统客户匿名、假名开户,产生大量的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拖拉机账户或非实名账户,为非法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洗钱提供便利,同时不法分子利用证券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手段进行洗钱犯罪活动,使违法所得表面合法化,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
尊敬的投资者,光大证券提示您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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