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聚利(160131)可能终止清算和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6月3日开市起至10:30停牌)
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发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1年6月2日,本基金的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若2021年6月10日本次开放期届满时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28日,截至2021年6月2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
届时,本基金将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2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办理申请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事项
1、近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显著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显著偏离。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
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若《基金合同》终止,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原文链接(电脑端):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160131&announcementId=1210150877&orgId=jjjl0000033&announcementTime=2021-06-03
查询公告原文(手机端):进入www.cninfo.com.cn页面后需输入160131证券代码查询相应公告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021年6月1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99元,相对于当日1.039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3.90%。截至2021年6月2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6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2021年6月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1年6月3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每个开放期届满之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6月2日,本基金的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若2021年6月10日本次开放期届满时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2、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5月14日(含该日)至2021年6月10日(含该日),开放期具体安排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的《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开放期内,南方聚利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南方聚利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3、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原文链接(电脑端):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160131&announcementId=1210150893&orgId=jjjl0000033&announcementTime=2021-06-03
查询公告原文(手机端):进入www.cninfo.com.cn页面后需输入160131证券代码查询相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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