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公告】【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公告】【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2021-06-07
0
导读:【公告】【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上交所就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答记者问


【公告】【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上交所就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及监管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今年年度报告披露首次引入直通车制度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规则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对发行人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的关注程度持续升温。今年,为进一步落实注册制改革精神,优化市场主体自主信息披露的机制安排,上交所在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正式引入了直通车制度。

为保障年度报告首次直通车的顺利实施,上交所在市场组织和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部署,并通过业务培训及线上沟通等方式指导发行人做好相关工作。从整体披露情况来看,本次年度报告直通车运行平稳,整个披露工作的技术实现较为顺利,提高了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披露率接近98%,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

直通车制度的实施,除了信息披露效率方面的提高,更是上交所在年度报告监管工作方式上的重要转变。上交所目前正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加快信息披露事前形式审核向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重点监管的转变,自律监管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夯实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

二、请问2020年公司债券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如何

从年度报告披露情况来看,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债券发行人2020年度仍保持较好韧性,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

一是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发行人2020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68.06亿元,同比增长2.50%。其中,建筑、城市建设行业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全年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6.80%、17.64%;房地产发行人平均收入较上年上升11.95%;部分行业发行人受疫情及行业景气度影响营收出现下滑,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平均下降超过10%。

二是发行人债务结构维持稳定。2020年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59.25%,同比仅增加1.14%,杠杆水平总体稳定。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及货币资金短期有息债务比基本保持稳定,短期有息债务占有息债务比例为33.08%,同比下降0.67%,货币资金与短期有息债务比值为1.74,较去年下降0.02。其中,城市建设类企业有息债务总规模有所增长,短期有息债务占比小幅下降;房地产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平均约75%,杠杆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是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91万亿元,同比增长7.95%,其中地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1.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4.48%。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0.48万亿元,同比上升13.35%;受宽松融资环境影响,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6.53万亿元,同比上升53.30%,其中城市建设类企业筹资活动显著改善,较上年上升37.13%;而房地产企业受“三道红线”等行业政策影响,筹资活动显著收缩,筹资活动现金流较上年大幅下滑94.43%。

三、今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监管工作有哪些特点

今年,上交所在年度报告监管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要求,通过优化服务和强化监管,将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与风险防控职责。

一是强化及时性要求,严肃处理未按时披露行为。针对本次年度报告未能按时披露的违规情形,上交所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原则,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逾期披露时限等因素,第一时间采取了各类自律监管动作,督促发行人尽早合规披露。对于部分逾期披露时间较长、经督促仍未纠正的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上交所严格落实“零容忍”方针,快速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通过强化查处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债券市场环境。

二是压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年度报告披露质量针对本次年度报告披露中,部分发行人存在未如实披露有息负债逾期进展、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披露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上交所第一时间对相关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同时,上交所在本次年度报告披露后发布了专项通知,要求各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质量与合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情形及时进行披露整改。

三是聚焦风险导向,关注债券偿付重大事项披露。今年年度报告审阅中,上交所针对前期风险暴露程度较高、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本年度偿债压力较大、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发生重大负面变化的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相关主体开展了年度报告问询与风险排查,督促相关主体进一步强化风险事项信息披露,并切实做好偿债资金落实与后续风险防控安排。

针对年度报告披露中的问题,上交所已累计发出监管问询、监管警示等各类监管函件近百份,对20余家发行人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目前,上交所对年度报告的审核监管工作仍在进行中,后续将结合问询回复及进一步核查情况,持续推进相关自律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

四、上交所对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还有哪些安排

前期,上交所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或修订了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和持续监管阶段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将信息披露作为债券市场发展和风险防控的重要基础,严格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注册制要求完成《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规则》发布。细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发布实施自律监管工作实施标准,增加信息披露监管透明度。

二是推进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的制定。引导市场主体自行约定投资者契约保护、违约责任及救济、信息披露承诺等事宜,强化市场主体内生信息披露约束。

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服务。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XBRL应用工作;推进债券信息披露直通车建设,逐步扩大直通车适用范围。

四是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原则,及时查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压实发行人及专业机构的信息披露职责,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来源: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原文链接: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10604_5482716.shtml

 

深交所强化债市年报事后监管 着力固本强基筑牢风控底线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平稳运行,这是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发展进程的重要里程碑。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不断优化债市基础制度建设,丰富创新产品序列,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率。2020年,深市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同比增长36%,公司债券AAA主体发行规模占比从51%提高到64%,绿色、双创、可续期、疫情防控、住房租赁等创新品种债券发行规模近2,267亿元,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积极引领推动债市高质量发展。

2020年年报是债券发行人按照新证券法要求披露的首份年报。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市共有630家债券发行人、436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披露2020年年报,披露率同比有所提升。总体来看,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深市发行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业绩逐步回升,复苏态势良好。深交所以年报审核为抓手,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一方面,专项梳理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风险线索,重点围绕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募集资金、公司治理四条主线,抽丝剥茧、深查细究,对年报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等进行整体风险排查和预判。另一方面,针对年报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夯实债市高质量发展基础。近日,深交所对四家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主要责任人发出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告知书。

多措并举,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提升

为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工作,深交所提前部署、周密安排,通过发布年报披露通知、举办常态化微课堂培训、公开年报披露审核要点、优化信披申报系统等系列举措,推动提升市场主体信披业务管理水平。

根据2020年年报审核结果,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信息披露质量总体上较往年有所提升,基本按照年报准则或格式指引要求编制年报,内容披露更充分,风险提示更到位,经营情况分析更全面,年报可读性、有用性进一步增强。以往年报披露存在的重大风险揭示不到位、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同一主体不同市场评级差异未披露、财务分析不完整或披露流于形式、创新产品特殊条款披露不充分等情形明显减少。

深交所在审查中发现,大多数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实现专户专用、募集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或用途变更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符合相关规定,整体上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良好。结合本次年报披露信息,深交所后续将通过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现场检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转借他人或被挪用,大额资金拆借、资产抵质押及对外担保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深交所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有的放矢,围绕债券特征提升监管前瞻性

2020年,深市债券发行人整体深耕主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延续增长态势,债务水平总体平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市债券发行人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0%,平均资产负债率61%,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2020年深市债券发行人平均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超8%,其中,超六成发行人实现收入正增长,超五成发行人实现利润正增长;平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平均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4%。

结合监管实践和信用风险特征,今年年报审核工作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更聚焦于主体偿债能力和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结合整体偿债风险特征分类监管、精准施策,切实提升监管前瞻性。

一是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偿债能力影响。目前已披露的2020年债券年报中,共25家发行人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从非标审计报告看,因存在大幅亏损、债务逾期、未决诉讼、应收款项回收、减值计提或资产收购审计证据不充分及审计范围受限等事项,上述发行人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性质和影响范围,深交所及时启动风险排查,通过问询进一步了解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影响,并做好风险分类监管。

二是关注债务规模、结构、期限及其变动的合理性。根据日常监管经验,针对债务杠杆高于同行业、债务增长规模较快且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公司,或者资产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水平、偿债能力较弱的公司,要求公司针对性说明全口径有息负债同比变动情况、类别、期限结构、债务增长原因及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等情况。同时,加强对存续期债券规模较大企业、弱资质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类型公司总体债务融资情况监测和风险研判。

三是关注“存贷双高”“盈利高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母弱子强”等发行主体偿债风险。对于“存贷双高”发行人,要求说明货币资金真实性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防范涉嫌虚增资金或隐瞒资金受限情况。对于发行人资金由集团财务公司集中归集管理的,要求说明资金归集与支取具体安排、自由支配资金的能力及是否存在使用范围受限情况等。对于发行人核心业务盈利持续下滑,或者盈利高度依赖资产处置、公允价值变动或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的,要求说明主业盈利下滑的应对措施、非经常性损益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对于“母弱子强”投资控股型企业,要求说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持续性和波动情况、母公司其他业务盈利状况及持有核心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等。

四是关注公司治理失范、承诺未履行及涉嫌“逃废债”等行为。针对发行人频繁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大额拆借资金或为其融资提供担保,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纠纷诉讼等情况,要求充分说明是否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拆出资金可回收性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对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不新增非经营性资金拆借、杠杆率限制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承诺,重点关注执行情况,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对于存在大额资产抵质押、对外投资、股权或资产转让等情形的,关注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

五是关注疫情对部分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影响。受疫情影响,2020年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景区门票、酒店等未来经营收入类和不动产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现金流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可能影响专项计划的正常收益分配。对此,深交所要求计划管理人充分披露基础资产现金流及特定原始权益人经营情况,密切关注报告期内基础资产实际现金流与预测现金流的差异,重点关注现金流是否按照专项计划的约定按时、足额进行归集,排查应对专项计划的潜在风险。

固本强基,以风险防控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2020年以来,深交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秉承市场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完善制度基础,优化市场结构,筑牢风控底线,不断夯实交易所债市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全面优化基础制度,深入推进注册制改革。公司债券注册制实施以来,深交所积极推进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打造以审核规则、上市规则及挂牌规则为核心,以审核业务指引、存续期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相关指引为主干,以业务办理指南为补充,覆盖监管全链条的债券规则体系,为深入推进债券注册制改革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提前部署精准施策,完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固收产品风险防控体系,融资审核端严格落实审核政策,把好入口关,从严把握弱资质发行人审核标准;存续期监管端按照“分类监管、分类施策”原则,做好点面结合的风险监测排查,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打击财务造假、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风险处置端快速反应,及时出手,加强监管协同,引导部分企业通过债券回售撤销与转售、债券置换等市场化债务管理工具缓解债务压力、化解债券风险。

三是丰富创新产品供给,发挥债券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技研发、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等经济社会发展多个领域加快债券产品创新。近期,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碳中和专项债等创新产品,支持关键核心领域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减排项目建设。目前,深市双创债、绿色债等服务国家战略的债券创新产品发行规模超4,371亿元。

四是完善债券市场交易机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深交所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建立基础设施完备、市场运行高效、价格发现机制良好、监管风控有效的债券市场体系。结合市场需求与债券产品特征,启动对债券交易结算机制、交易组织方式及交易系统的重构、优化和调整,提升债券流动性和市场稳定性。

接下来,深交所将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夯实制度基础,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结构,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扎实推进债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守好定位,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发展。坚持调结构、优增量、稳存量,持续完善市场机制,深化债券产品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二是严惩违规,维护市场纪律和秩序。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恶意“逃废债”等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市场信用基础的行为,推动债市健康稳定发展。三是防控风险,健全全链条工作机制。把好入口关,增强审核端与监管端协同联动,强化存续期风险监测和排查;持续优化债券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主体归位尽责,积极发挥监管合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四是优化服务,增强市场获得感。在融资审核、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风险处置等多环节持续简化办理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让注册制改革惠及市场各方,切实增强改革获得感。

 

来源: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原文链接:http://www.szse.cn/aboutus/trends/news/t20210604_5862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光大证券及证券媒体已发布的资讯或数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光大证券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光大证券致力于帮助投资者了解投资基础知识和规则及案例,认识投资风险并掌握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知悉权利义务,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用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内容 7509
粉丝 0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光大证券致力于帮助投资者了解投资基础知识和规则及案例,认识投资风险并掌握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知悉权利义务,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用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总阅读3.3k
粉丝0
内容7.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