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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投教】投资知识|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一定会胜诉吗?胜诉后投资者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新三板投教】投资知识|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一定会胜诉吗?胜诉后投资者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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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该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简称投保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可以依法作为代表人,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代表因同一违法行为遭受损害的投资者利益参加民事赔偿诉讼。为便于市场各方了解此项制度,我们将持续发布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即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学习查阅~

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一定会胜诉吗?胜诉后投资者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对于任何民事纠纷,司法都具有最终裁量权。一个案件最终能否胜诉,需要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等予以综合判定。因此,任何案件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判前,都不能绝对保证必胜无疑。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当然,投保机构在启动代表人诉讼之前,会通过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公益律师团对案件的胜诉可能性进行充分评估,拟定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并依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充分调取收集证据,尽最大努力提升案件的胜诉概率。

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的既有经验看,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并遭受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后,股价都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公司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一些违法犯罪严重的上市企业甚至会面临破产或被强制退市。投保机构针对这些公司依法启动代表人诉讼,即便最终获得胜诉判决,投资者可能也会因公司市值严重贬损、资产大幅缩水、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无法获得赔偿。对此,投保机构在启动代表人诉讼时,可以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公司高管、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人均列为共同被告,力争在惩戒“首恶”的同时,也能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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