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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证普法】合规贴士 | 网下申购监管力度加强,某券商自营账户打新违规被限

【光证普法】合规贴士 | 网下申购监管力度加强,某券商自营账户打新违规被限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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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对在科创板SYZN等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共15家其中包括H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2022年以来证券业协会首次针对新股网下申购累计发出5次处罚公告涉及17家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也出现在此次的处罚名单中。

按照相关规定,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所有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配售;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限届满后,网下投资者拟继续开展新股询价业务的,应当重新向协会申请注册。



相关制度要求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第三条  

对于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科创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的有关规定,列示了九项违规行为:

一是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二是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三是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四是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五是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六是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七是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主承销商剔除的;

八是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九是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制度解读

网下投资者若存在规范上述九项的任一情形,都将被列入限制名单。

相对于其他情形而言,第二、五、六、七项是监管处罚的多发情况。超额申购也是监管紧盯的处罚地带。根据《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网下投资者在科创板、创业板首发股票初步询价环节为配售对象填报拟申购数量时,应当根据实际申购意愿、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数量,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总量,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单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上限,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此外,报价有效而未申购,或是申购后遗漏缴款也可能被处罚的重要原因。



监管动态

2021年,上交所组织开展了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专项现场检查,强化报价监管威慑,引导督促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发行承销活动

在对科创板网下申购的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定价决策机制不规范等不同程度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机构合规意识淡薄,未明确通讯设备管控、关键环节双岗复核等内控制度,或者存在实践操作和内部规定“两张皮”等现象。

二是报价信息通过口头、微信群消息等方式传达交易人员,通讯设备管理不严格,存在较大价格泄露风险。

三是未建立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研究报告未明确报价区间建议或者缺少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结果缺少充分有力的定价依据。

四是研究报告、定价决策过程及决策依据未留痕存档,个别机构存档备查的研究报告未在询价结束前定稿或上传内部系统等。

此次检查后,上交所公开发布对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违规报价的处罚结果。上交所共出具5份监管警示函,包括对1家基金管理公司采取监管谈话并处书面警示监管措施,对1家保险公司、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书面警示监管措施。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发布了检查处理结果。按照投资者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上述19家存在违规情形的投资者采取相应自律措施。

此次检查后,两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表示,将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 方针,加大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市场化发行定价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报价机构、证券公司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处理询价、定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启示

在注册制下,新股的市场化定价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对网下投资者采取严格的自律管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为了引导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定价能力,规范其参与科创板、创业板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维护新股发行秩序,2021年9月18日,中证协发布了“管理规则”,明确禁止网下投资者出现“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等行为。

今年3月底,中证协又发布注册制网下投资者分类管理名单。中证协表示,此举是为加强注册制下IPO网下投资者管理,进一步规范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维护新股发行秩序。中证协表示,后续将通过“抓两头带中间”,进一步强化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引导有专业、有能力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中发挥中枢作用,构建优胜劣汰的网下投资者生态环境,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供有力支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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