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广大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三十二期节目:《交易所信息披露审核主要关注发行人哪些事项?》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那么沪深交易所进行信息披露审核时,主要关注发行人的哪些相关事项呢?
一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
二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是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充分、全面披露发行人业务、技术、财务、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是否充分揭示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三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一致、合理和具有内在逻辑性,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是否勾稽合理,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是否相互印证,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能否对财务数据的变动或者与同行业公司存在的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四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披露的内容是否简明易懂,是否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使用浅白语言,是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是否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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