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自2023年3月8日起启用。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 修订关于创业板申购环节注意事项的描述;
2.修订关于创业板股票退市的相关描述;
3.修订关于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相关描述;
4.增加盘中临时停牌机制风险揭示条款;
5.修订创业板有效申报规则条款,提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施行后,“存单机制”将调整为“拒单机制”;
6.修订关于创业板交易方式、交易信息披露指标等相关描述;
7.增加投资者发生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或交易所对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时公司可能采取的措施等相关条款;
8.增加不可抗力、交易或登记结算系统技术故障、人为差错等原因导致交易或登记结算错误的相关条款;
9.增加互联网操作风险提示以及政策风险提示等描述;
10.增加投资者持续适当性管理的相关条款;
11.调整部分表述。
您可以在我司官网(http://www.ebscn.com/a/20230307/23345578.html)查看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全文。
前期已经签署旧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本次无需重新签署,但应当掌握并了解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修订事项内容。
请您务必查看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全文及相关业务规则,了解创业板交易规则和风险特征的变化,避免因不熟悉交易规则变化及交易品种的风险特征带来的损失。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光大证券及证券媒体已发布的资讯或数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光大证券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
长按二维码关注

这里“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