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广大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二十一期节目:《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具备什么条件?报价应满足什么要求?》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网下投资者应投资经验丰富、定价能力良好、风险承受能力强,向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遵守自律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前提下,协商设置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具体条件,在发行公告中预披露。
主承销商应核查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发行公告条件,拒绝或剔除不符合条件投资者的报价;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参与询价情形、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现金资产金额是否符合申购要求等实质核查。对配售制度、原则、方式、流程及结果,特别是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等进行合规核查。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对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核查,确保在网下发行中不向禁止类对象配售股票。
网下投资者应审慎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项目,认真研读招股资料,深入分析发行人信息,发挥专业定价能力,在充分研究及严格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基础上理性报价,不得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报价,不得由投顾或其他机构、个人作出投资决策或直接执行投资指令。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3个,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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