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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3月20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首届中国债券市场论坛在北京举行,香港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梁仲贤在会上发表了“香港:联通中国债券市场与国际投资者”主题演讲。梁仲贤指出,在内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中,香港担当重要角色,作为连系内地和国际市场的枢纽,便利国际资金流入内地股市、债市,促进投资者结构更加多元化,更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从而推动内地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扩容,监管机构在规范投资行为的同时,境内外投资者可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提升。本文结合梁仲贤演,梳理近年来香港和内地在互联互通方面的相关机制建设情况。
一、债券通
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创新合作机制,包括“北向通”和“南向通”。债券通于2017年推出,连接了两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允许境内外的机构投资者在对方市场买卖债券。其中“北向通”于2017年7月开通,便利国际投资者在香港通过其熟悉的中介机构、按照其熟悉的市场惯例,参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南向通”于2021年9月推出,为内地机构投资者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渠道,透过香港债券市场投资境外债券。
债券通推出后,市场反应热烈,交易额整体向上,并屡创新高。截至2023年末,共有1124家境外投资者进入我国债券市场,涵盖了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权类和商业类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总量为3.7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底,境外投资者已连续11个月净买入我国债券,2023年全年累计净买入量超过1.5万亿元。境外投资者已连续四个月增持我国债券,累计增持量超过4800亿元。
北向债券通下的产品类型也呈多元化,最受欢迎的产品包括中国财政部和内地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占总交易量超过80%。这些债券提供稳健及合理的回报,因而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很多国际投资者透过债券通,对内地市场作中长线的投资,超过75%的交易属于一年内到期或七至十年内到期的债券,而一至三年及三至五年内到期的债券占10-20%。
2024年1月24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这意味着已经进入境内债券市场的香港银行,可以将其通过北向通持有的境内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抵押给香港金融管理局,用于日间、隔夜等类型的人民币资金,应对短期流动性需求。此举进一步丰富了债券通下境外机构投资境内人民币债券后的使用渠道,对于促进人民币债券流动性提升有着重大的意义,也显著增加了境内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互换通
互换通是指境内、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安排。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也称利率掉期产品,是金融市场上管理利率风险的对冲工具。2023年5月,互换通正式启动,北向通先行推出。
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两地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透过其熟悉的中介机构,更加便捷有效地进入在岸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为所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进行风险管理。目前,北向通下的交易产品包括人民币利率互换合约,交易标的为七天回购利率、SHIBOR1三个月利率,以及SHIBOR隔夜利率。
截至今年2月,透过互换通买卖的日均名义合约金额超过60亿元人民币,较推出时增长了一倍以上。参与互换通的国际投资者主要是国际银行,其次是资产管理公司,而成交最活跃的产品是标的为七天回购利率的一年期利率互换合约。在互换通已成交的合约中,超过七成的年期为一年期以内,而最长的年期为五年。
根据梁仲贤介绍,香港证监会与内地监管部门正在探讨允许国际投资者使用通过债券通购买的内地人民币债券,作为其他以人民币资产为标的的产品的合资格抵押品的可行性,例如互换通清算的产品或者是港交所将推出的国债期货合约,使离岸投资者能够更灵活地利用其所持有的内地人民币债券,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市的发展。
三、中国国债期货合约
除了互换通,香港证监会于2023年11月公布了在香港推出中国国债期货的计划,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国际投资者主要通过场外市场对冲人民币利率风险。然而,场外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的流动性,主要集中在期限较短的品种上,例如五年或以下的年期,中长期的较少。香港证监会正计划在香港推出10年期的中国财政部国债期货合约。该合约将以人民币现金结算,合约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当合约到期时,将根据由一篮子国债的平均收益率进行结算,这篮子由财政部最新发行的三种债券所组成。为了提高产品的流通性,香港交易所还会引入市场做市商。
国债期货产品推出后,将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一个崭新而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以对冲较长年期的人民币利率风险。国债期货将与互换通相辅相成,因为两者皆是有效的离岸风险管理工具,有望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内地债券市场,并长期持有人民币国债。
四、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全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202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经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让合资格券商可参与跨境理财通。其他经修订的安排包括将个人投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300万元,扩大产品范围,其中包括纳入具有较高风险评级的基金,以及优化宣传和销售安排,跨境理财通进入了新时代。
有意参与跨境理财通的持牌法团应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申请。根据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参与南向通持牌法团的监管要求》及《参与北向通持牌法团的监管要求》,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合资格持牌法团,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须遵守相关要求,参与机构进行受规管活动时,亦须遵守现行适用的监管要求。(1) 财政资源:缴足股本和股东资金各不少于 1 亿港元;(2) 牌照:已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可从事第 1 类受规管活动;(3) 经验:具至少三年销售投资产品(即基金或债券)的经验;(4)投资产品(即基金或债券)交易总额:在过往三年内任何 12 个月期间,交易总额不少于 5 亿港元;(5) 监控系统:拥有内部监控、操作流程和系统,以及保持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营运能力以进行业务和遵守相关要求。
此外,有意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合资格持牌法团,应在开展任何跨境理财通相关业务前:(1)与合资格内地券商建立伙伴关系并紧密合作,以确保所有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的系统设定)均妥善进行;(2)按照指引所载的要求,设立完善的系统、内部监控措施及运作流程;(3)向证监会提交(其中包括)业务计划,以及经负责整体管理监督的核心职能主管、负责合规的核心职能主管和内部稽核职能的主管核证的自我评估报告等,以证明其营运已准备就绪。
总结
内地资本市场是国际投资者进行全球性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的重要部分,未来的发展空间仍然广阔。香港作为连接内地债券市场与国际投资者的桥梁,持续发展和强化其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重要角色,从而推动国际投资者投资内地债券市场的持续蓬勃发展,并促进国内债券融资以及实体经济的平稳发展。
附:梁仲贤在2024年中国债券市场论坛上的主题演说(全文链接):
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EN/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4PR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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