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在2023年1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8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主要源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来的网络暴力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空间成为了人们表达意见、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但同时也成为了一些人发泄情绪、攻击他人的场所。网络暴力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还给受害者的心理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大局稳定。因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共同发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旨在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网络暴力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
二、重要内容
1、治理目的和原则:该规定旨在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治理原则包括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活动。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3、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包括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识别处置等制度。此外,还应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时,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4、网络论坛社区和群组的管理: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履行管理责任,发现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时,应依法依约采取管理措施。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建立健全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暴力信息。
5、用户保护机制: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提供用户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或特定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等选项。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及时提示用户并协助采取防护措施。
6、特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营销炒作行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网络社区版块、网络群组的管理,不得在词条、话题、超话、群组、贴吧等环节集纳网络暴力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审后发。
7、监督管理:明确网信部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多方主体责任,加强网络暴力信息管理,保障公民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三、修订意义
该《规定》的出台实施,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能够为网络暴力的防治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支撑。它明确了网络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受害者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规定还强化了网络平台的管理责任,要求平台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监测和处置,从而构建覆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干预处置、事后追责惩戒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
此外,《规定》的出台也是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一步,它不仅为网络暴力的防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而且体现了国家对于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行动。通过这一规定,国家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引导网络空间中的行为更加规范,保护公民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南京分公司合规内控团队供稿
法律合规部 财富业务合规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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