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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投教】合规宣传︱新规速递【沪深北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光大证券投教】合规宣传︱新规速递【沪深北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光大证券投教基地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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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助力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2025-01-17

近日,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指南》的发布旨在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适用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ESG)信息披露质量。

近年来,上交所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谋划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发布《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ESG)信息披露质量。从信息披露来看,沪市2024年全年共有1193家上市公司发布2023年度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率超过52%,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披露数量和披露率均创新高。从评级情况来看,截至2024年底,沪市共有342家上市公司被纳入MSCIESG评级,其中100家公司在最新一次评级中获得等级提升,8家公司评级获得AAA级,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从投资情况来看,截至2024年底,中证指数公司累计发布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147条,基于上证50、上证180、沪深300等宽基ESG指数不断丰富,跟踪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的产品、绿色ETF分别达到89只、45只,规模超过1300亿元。

《指南》的发布,标志着上交所以《股票上市规则》《14号指引》为规范要求,以《指南》为细化指导的可持续发展(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此次首批推出了《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附件,着眼于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和管理流程,并为编制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提供工具箱和百宝书。一是提供示范文本,《指南》通过提供具体工作方法、披露要点和示例文本,帮助上市公司进一步明确如何建立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以及如何识别重要议题并开展具体的披露工作。例如,《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在提供碳排放核算方法、情景分析流程之外,还梳理形成了22个披露要点,帮助上市公司把握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所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二是丰富标准阐释,考虑到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指南》还通过对专业概念、标准或要求的阐释说明,帮助上市公司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例如对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气候相关的财务影响和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范围界定等均做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三是坚持自愿先行,《指南》在提供指导的同时,并不额外增加强制性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考和适用。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参考《指南》编制报告,使用相关示例文本,体现相关披露要点。

后续,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推进其他重要议题相关指南的制定工作,并持续总结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加强动态评估,不断增强规则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助力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来源: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原文链接: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50117_10770282.shtml

 

 

 

 

深交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基础

时间2025-01-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于117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基本框架,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未额外新增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深交所已初步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前期,深交所已就《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普遍认可《指南》出台的积极作用,并就报告名称要求、议题索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深交所对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充分讨论,采纳了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名称要求、增加议题索引表、优化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示例等意见。目前,《指南》共设两章,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共分为六节。其中,第一、二节分别详细介绍了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评估方法,第三至五节提供了分析气候适应性、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制定相关转型计划的实践及示例,第六节具体解释了该议题的披露要点。

深交所一直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培育壮大符合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上市公司群体。2024年,深市超1000家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35%,披露数量和披露率均创新高。

接下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监管服务工作质效,推动上市公司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一是结合其他重要议题的实践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指南》内容。二是加强市场培训,为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提供具体指导。三是支持推进ESG评级、指数开发等工作,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投资生态。

 

来源: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原文链接:http://www.szse.cn/aboutus/trends/news/t20250117_611576.html

 

 

 

北交所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

2025-01-1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于2025117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北交所自成立以来,引导上市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倡导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北交所上市公司披露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生态已初步形成。《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后,市场各方高度关注,并就报告名称要求、议题索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北交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类合理建议。

《指南》下设《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包括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方法,提供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转型计划相关披露实践和示例,并详细解释“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所有披露要点。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指南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本所还将持续总结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同时加强市场培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

 

来源:北交所网站www.bse.cn

原文链接:https://www.bse.cn/important_news/200024722.html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通知

 

2025-01-17

上证函〔2025210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相关要求,支持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17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

 

来源: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原文链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tock/zbxxpljg/ssgszljg/c/c_20250117_10770284.shtml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通知

 

2025-01-17

上证函〔2025211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相关要求,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17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

 

来源: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原文链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tock/kcbxxpljg/c/c_20250117_10770295.shtml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通知

 

时间:2025-01-17

深证上〔2025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17

 

来源: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原文链接:http://www.szse.cn/lawrules/service/share/t20250117_611578.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第一条为了帮助上市公司准确理解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规定,规范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指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涉及报告体例、议题内容等事宜,适用本指南。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包括按照《指引》规定强制披露以及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参考本指南附件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现本指南附件规定的相关披露要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南附件提供的示例文本进行披露。

第四条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引》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指南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第一条 为了帮助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准确理解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规定,规范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指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涉及报告体例、议题内容等事宜,适用本指南。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包括按照《指引》规定强制披露以及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参考本指南附件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现本指南附件规定的相关披露要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南附件提供的示例文本进行披露。

第四条 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引》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指南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第一号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第二号应对气候变化

 

 

 

 

附件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起草说明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市场需求和国内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相关实践,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思路

《意见》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本所前期制定出台《指引》,系统规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披露要求。《指引》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反映,希望结合上市公司实践,提供更加具体的应用指南,帮助公司更好理解和落实《指引》相关要求。为此,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本所结合市场诉求,针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起草本《指南》。起草过程总体坚持以下思路:

一是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定位于《指引》的示例参考和典型实践推荐,内容既包括披露要点提示和示例,也涵盖了重要概念解释、主要实施步骤、相关参考索引等,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以更好的实践推动更好的披露。

二是辅助参考为主,不设置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必要的细化指导。相关内容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也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现阶段实践情况。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后续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本所还将结合上市公司实践情况,持续总结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加强对《指引》和《指南》的政策评估,不断增强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指南》第一章共设置七节,包括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重要性议题识别与分析,第三节至第六节分别为可持续发展“四要素”(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相关内容,第七节为报告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第一节“总体要求”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主体、报告范围、报告期间、审议程序、议题设置、豁免情形等原则性规定。例如,明确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包含发行GDR的公司。第二节“重要性议题识别和重要性分析”进一步明确重要性议题的定义及披露要求,按照“了解业务背景——建立议题清单——评估重要性——报告评估结果”的步骤,提出分析影响重要性、财务重要性的通用框架和步骤。

二是明确可持续发展“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及示例。第三节“治理”列举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和工作机制的披露要求、常见架构设置、人员构成及职权范围等,提供信息报告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的示例。第四节“战略”说明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机遇对公司战略影响的评估方法。第五节“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提供公司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机遇的通用流程方法,按照“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监测流程——采取管理措施”的步骤提供示例。第六节“指标与目标”解释设定、管理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指标的具体要求,提供选取目标和指标的示例,管理目标和指标的具体做法

三是提供报告框架、披露项归类、披露项说明的示例。第七节“报告披露”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总体披露框架,将披露要求总结为各类披露项,提供说明及示例。

(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

《指南》第二章共设置六节,其中,第一节、第二节为气候相关重要性的评估方法,第三节至第五节分别为情景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气候转型计划相关内容,第六节为披露要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的方法。第一节“气候相关影响重要性评估”在《指南》第一章通用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增加需要考虑的具体气候因素。第二节“气候相关财务重要性评估”解释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如何影响企业战略和财务状况,同时提供评估财务影响的具体方法。

二是提供“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特有的评估分析方法和流程。第三节“气候适应性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解释气候适应性的概念,提供情景分析的方法与流程。第四节“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流程和方法”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源的识别方法、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第五节“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提供气候转型计划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并提供转型计划示例。

三是厘清气候相关议题的信息披露要点。第六节“披露要点”明确22个披露要点,包括治理部分(5个),涵盖气候相关治理机构、人员构成等内容;战略部分(8个),涵盖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适应性等内容;影响、风险及机遇管理部分(1个),介绍管理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及机遇的通用流程;指标与目标部分(8个),涵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相关目标及实现进展等具体指标。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前期,秉承“开门立规”原则,本所就《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所共收到反馈意见近120条,意见内容主要涉及报告名称要求、议题索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本所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充分讨论,采纳了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名称要求、增加议题索引表、优化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示例等意见。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执行情况等因素,部分意见暂未采纳,后续将视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考虑。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第一条 为帮助上市公司更好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规定,规范编制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指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涉及报告体例、议题内容等事宜,适用本指南。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按照《指引》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参考本指南附件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现本指南附件规定的相关披露要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南附件提供的示例文本进行披露。

第四条 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引》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指南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

 

来源:北交所网站www.bse.cn

原文链接:https://www.bse.cn/Service_info/200024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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