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一、证券从业人员外部兼职情形
及相关规定
2.证券从业人员外部兼职管理相关规定

二、典型案例分析
1. ZT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兼职
处罚时间:2025年1月21日
违规情形:经查,Z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个别人员存在违规兼职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ZT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HJ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持有股份
处罚时间:2023年6月12日
违规情形:HJ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原负责人荆某、包头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原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吴某在任职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持有股份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荆某、吴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GF证券营业部违规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6日
违规情形:张某在GF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由张某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认定张某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三、证券从业人员外部兼职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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