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香港市场股份交收费(持续净额交收)收费标准调整,本公司修订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5年6月27日
来源: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lear.cn/zdjs/szfgsgg/202506/5f8343ca617b46fcb92f13b184b4762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光大证券及证券媒体已发布的资讯或数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光大证券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
长按二维码关注
这里“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