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新规动态概览】20251214
(1)公告【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严肃查处优策投资违法违规案件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新规速递【上交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5年12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应急成交、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办理方式和要求。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25年5月1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5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5〕1683号)同时废止。
二、债券借贷业务的逐笔成交行情、汇总行情暂不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三、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3)新规速递【中国结算北京】《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服务水平,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增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按规定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情形,并明确该情形下的退出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要求、业务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
二、优化超额配售股份登记业务办理方式,并将发行人通过虚拟柜台提交的部分申请材料调整为通过电子化流程在线填写。
三、其他文字调整。
本指南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并发布于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北京市场”栏目。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结算京业〔2024〕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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