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内容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与专业服务有关的必要的服务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的购置或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等。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主要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创业服务、信息化、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经我局认定的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珠海市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住房公积金劳资纠纷实施方案》关于市二次资金分配的有关规定,凡在珠海市申报财政资金的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不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项目的起止时间是2014年1月至12月。
(二)每个申报单位只能从两个专项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李英连:13580397020 020-62918343
杨清:18826441906 020-22942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