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1.所涉专利为有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无纠纷。
2.在广州实施,且2013年以来项目实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接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投资100万元以上;
(2)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交易(标的在50万元以上)获得实施权;
(3)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上;
(4)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13、14年的项目产品收入都要达到1000万以上;如果13年未达到1000万以上,那么两年的平均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也行,最好是14年销售收入比13年有增长,
(5)2013年以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专利申请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未曾列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未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4.在同等条件下,被评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优先安排。
申报条件
1.一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
2.2015年项目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利润率在6%以上
3.小微企业所申报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需占企业年销售收入50%以上
4.未曾列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未获市级财政同类项目支持
申报好处
(1)支持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46项,其中重点项目23项,每项扶持40万元;一般项目23项,每项扶持30万元。
(2)重点项目25项,每项扶持40万元;一般项目35项,每项扶持30万元;小微企业项目30项,每项扶持20万元。
申报时间
7月22日截止
主管部门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温馨提示
工业小微企业是指:人员20-300人以内,销售收入在2000万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