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旧办法依据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奖补额度10-500万,仅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没有出库补助。
除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逐年降低补助标准,根据旧办法在2016年还将按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进行出库奖补,奖补额度仍为10-500万。
除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逐年降低补助标准,根据旧办法在2016年还将按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进行出库奖补,奖补额度仍为10-500万。2017年出库(认定为高企),按企业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进行出库奖补,奖补额度仍为10-500万。
2017年不再有任何奖补。
根据新办法,依据企业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给予30-300万元入库奖补。
根据新办法,除给予30-300万元入库奖补外,依据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再给予30-300万元出库奖补。
根据新办法,依据企业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给予30-300万元入库奖补。
根据新办法,除给与30-300万元入库奖补外,依据企业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再给予30-300万元出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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