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环发[2010]54号)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195号
《关于加强全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09] 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 37号)
《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流程》
| 现场验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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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 1 | 验收小组领导讲话、介绍市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及验收程序企业领导致辞、介绍企业及技术依托单位参加会议人员 |
15分钟 |
会议室 |
市经贸局 |
| 2 | 企业汇报开展清洁生产情况 |
30分钟 |
会议室 |
专家组长 |
| 3 | 现场考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情况 |
30分钟 |
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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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专家审查相关资料及提问相关材料包括:管理制度、统计报表、能源原材料能耗统计、污染物监测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等 |
30分钟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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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专家组讨论 |
45分钟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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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专家组长宣读专家评审意见 |
10分钟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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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企业领导讲话 |
10分钟 |
会议室 |
市经贸局 |
| 8 | 市主管部门领导讲话 |
10分钟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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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验收小组领导总结验收情况 |
10分钟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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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相关规定;
在投资、技改、生产过程、产品包装、综合利用等方面采用国家和广东省
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开发清洁产品、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
工艺;
制定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取得一定的绩效;
有健全的清洁生产工作机构,建立了清洁生产规章制度、激励机制和持续
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可在这“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证书的 。在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的,经批准重新核发“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证书。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向所在地市经贸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换证申请表》;
新一轮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市经贸部门会环保、科技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在进行核实,出具意见后报省经贸部门。省经贸部门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换证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递交换证申请的企业,“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予以公告。
鼓励政策制定原则
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清洁生产企业和清洁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
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财政实际,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提供资金支持。
在节能专项资金中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获得省、市清洁生产称号企业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优先申报省节能环保重人专项,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节能环保重大专项。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允许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相关费用科目。
广东省鼓励政策
渠道——广东省经信委
方式——被广东省经信委、环保厅和科技厅认定为“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可获奖励5万元人民币。
对象——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
深圳市鼓励政策
清洁生产审核资助项目
清洁生产企业奖励资金
能源审计费用补贴(5 0%,≤5万元)
节能补助(15%, ≤1 0 0万元)
节能贴息(按 目贷款全额贴息,一般≤3 0 0万元,重点≤6 0 0万元)
鹏城减废行动(先进2万元,卓越10万元)
《深圳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表彰(“深圳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和奖励(5万元);
清洁生产项目/节能项目补贴:
1)按项B银行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但一般项B贴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列入市政府重
人项B投资计划的重点人型节能减排项B贴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60D万元(
含600万元);
2)一般项目按照实际投入(包括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的1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但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关于印发宝安区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府[2011]1号)
“鼓励我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
元补助,对通过市级或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另给予10万元奖励。”
《龙岗区贸工局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
《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对通过验收的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项B的单位给予5万元审核费用补助。
渠道——东莞市经贸局, 《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方式——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1 0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经信委组织的审查,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 0万元。
对象——获得“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
渠道——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与清洁生产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方式——自愿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单位,一次性补贴(补助)8万元;自愿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中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单位,一次性补贴(补助)3万元。
对象——获得“中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
渠道——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方式——对自愿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获得“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获得“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卜2万元奖励。
对象——获得“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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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4006-13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