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及注册展示补贴
对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股份制改造奖励,对于在迁入我区前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挂牌企业不予股份制改造奖励;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注册展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企业融资贴息
对挂牌企业通过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融资的利息给予补贴,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银行委托贷款等。融资贴息金额按照实际贷款总额给予1%的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申请额不超过15万元(含)。
挂牌企业交易手续费扶持
挂牌企业交易手续费扶持。对挂牌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份转让,增资扩股、定向增资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我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企业单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最低不低于 1万元(含)的资金扶持,未达到最低扶持金额的不予补贴。
对上市企业财政资金资助
(一)后备上市企业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二)后备上市企业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四)后备上市企业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后备企业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次挂牌交易,已上报挂牌申请材料,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请材料接收确认单,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六)后备企业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次挂牌交易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
(七)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成功申请转到境内外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的,可以参照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申请享受相关奖励,不再重复享受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相关奖励;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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