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 2015 〕10号)中明确的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在线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对于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6-13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