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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科小泰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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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粤科函产学研字〔2017〕1103号



        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组织或机构。

一、申报条件

        (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二) 在粤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广东,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2017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
        (三)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四)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五) 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
        (六) 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 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八) 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九) 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十) 原则上不受理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7:00;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7:00;
        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7:00。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6-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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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泰
主要从事科技交流与推广、高新、创新科技项目咨询、科技培训、工程咨询、新材料及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与研制、举办新技术、新产品及先进器材展览以及科普宣传活动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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