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
2、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题的技术创新中心方向,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时。
3、对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7时。由试点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7时,试点单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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