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在南山区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二)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本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资助。
(五)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 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2. 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8日。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14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