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对新一批合同到期的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0年底到期应验收的全部项目和以往申请延期验收项目,共34类160项,详见附件1。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函审和现场评审两种方式进行验收。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专家函审方式,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采取现场评审方式。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邮箱gdsjj_ipcj@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二)请需要参加现场评审的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答辩PPT(10分钟)。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收到参加现场评审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将纸件验收材料(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纸件打印5份)、项目合同(复印件,一式五份)报送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附件1:2020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清单
附件2: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附件3: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7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