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的有关精神,现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家具行业企业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目标的项目。
申报自动化改造的项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企业注册登记成立满一年并已投产,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项目在2021年1月1日后实施。
(四)项目设备投入2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设备投入的资助范围为购置设备、仪器及配套软件的费用(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五)所申报的项目已完工。
(六)申报企业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
按照设备投入总额最高给予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具体资助比例根据扶持资金的预算规模和实际企业申报额度等因素确定,资金用完即止。
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自动化改造项目。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本年度申报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申报项目前,企业应按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经济运行的有关数据。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7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