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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征集2021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江门市征集2021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科小泰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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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信息来源: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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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结合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现开展2021年度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必须符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

(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灾害防治工作等要求。项目要相对集中、高效公平,突出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重点,而且成熟度高,原则上要在2021年内完成扶持资金支出。

(三)对往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查中发现完成情况差、不按规定使用扶持资金或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单位不受理申请。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重点

与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相符,与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工作相关,同时符合以下申报范围的项目均可提出申请: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等。

(三)公共领域的安全隐患、涉及社会安全的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四)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防控,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

(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工作的推进。

(六)安全生产其他需要政府资金引导、调节或投入的领域。



三、申报单位条件

在江门市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团组织等。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必须真实合法,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通知的要求和填写规范完整。

(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及项目。

(三)按照《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原则上项目以申报单位投入为主,政府扶持补助为辅,故此必须落实足够的配套资金,确保拿到扶持资金后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四)结合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申报项目必须设定项目目标和绩效指标。各绩效内容必须从项目提取,绩效指标要在《江门市预算绩效指标库汇编(2020年版)》查找并完整填写。获得扶持资金后,申报表所填写绩效内容,将作为评价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5日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1215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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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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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泰
主要从事科技交流与推广、高新、创新科技项目咨询、科技培训、工程咨询、新材料及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与研制、举办新技术、新产品及先进器材展览以及科普宣传活动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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