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的要求,现启动2020-2021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内容
支持面向家电、家具、食品等典型工业制造场景下的人工智能应用研究,研究基于制造物联的柔性生产执行过程管控、制造大数据分析决策和协同优化技术,开发制造装备数据集成平台,实现产业化;支持面向医疗、健康管理、教育等典型社会服务场景的大数据与机器学习技术攻关及应用,重点突破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识别、检测与行为分析、云-边-端协同计算架构等关键技术,开发智能管控与服务云平台,实现应用示范。
2.指标要求
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具体指标可量化、可检验;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并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3件以上,申请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项,提交技术标准不少于1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不低于1000万元的销售收入。
1.支持内容
支持基于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家电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实现产品的智能化和高效节能,鼓励面向家电领域的高端芯片研制;支持面向多任务和多场景的新型智能装备及智能生产线集成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现加工、装配、控制、检测、物流等关键工艺过程的智能化和协同作业;支持面向环保和交通运载领域的智能装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实现产业化。
2.指标要求
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具体指标可量化、可检验;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并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提交技术标准不少于1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不低于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
1.支持内容
支持面向LED发展应用、5G+技术、超高精度无掩模光刻镜头的技术研究、微透镜阵列器件生产工艺及装置开发、超短脉冲激光器应用与产业化;支持面向片上光互连关键技术研究、激光技术和智能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基于激光增减材制造的装备研发及应用、高功率激光焊接系统及应用,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形成系统级的应用。
2.指标要求
项目具有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实现批量生产或产业化应用,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支持内容
围绕5G通讯技术领域急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新材料及其应用,重点支持开展高频高速信号传输条件下低介电、低损耗绝缘基材及其敷铜板技术、5G射频系统部件用关键材料技术、热管理材料及相关技术、5G基站及终端电子产品供电技术及相关新材料等研究及产业化。
2.指标要求
项目相关材料和技术应具有全面的性能指标,且具有先进性。项目执行期间相关核心技术应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其中获授权不低于1件;形成关键设备或产品技术标准1-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应实现产业化,累计实现1500万元以上经济收入。
1.支持内容
支持生物药物、化学药物及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具有明确疗效的中药及其新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干细胞治疗;支持医疗诊断试剂与设备、医用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2.指标要求
申请专利5件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申报临床注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转化获得相关产品。
(一)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企业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四)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按申报任务书内容执行,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本批次项目采用事前资助的扶持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500万元,且项目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鼓励我市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1日下午5时。
附件:2020-2021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0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