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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申报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佛山市申报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科小泰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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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信息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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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促部门: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加强培育我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加快5G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应用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5G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开展多种网络部署架构、多种建设运营模式的企业5G内网改造。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制造业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当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申报5G标杆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

 2.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联合申报5G标杆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3.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3年以来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未验收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佛山市内。

 2.制造业企业已有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基础良好,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其中5G标杆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基础,具备实施企业内网改造条件和能力,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聚焦行业领域共性场景,形成适用于规模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

 3.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我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4.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5.项目遴选参考指标见附件1-1。



三、扶持要求

(一)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不超过30个。鼓励行业细分龙头或行业骨干制造业企业申报。

(二)应用标杆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事后奖补。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19年6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1年5月31日。

(三)5G标杆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直接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已投入金额的30%,每个项目支持上限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19年6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2年5月31日。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15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封面及骑缝盖章)提交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申报指南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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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泰
主要从事科技交流与推广、高新、创新科技项目咨询、科技培训、工程咨询、新材料及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与研制、举办新技术、新产品及先进器材展览以及科普宣传活动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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