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通过2019-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按管理办法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奖励,并对以下情况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一)纳入2020年度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可给予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二)对研发投入较大的非规模以上企业,可根据企业2019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不含)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21年6月30日9:00起开放,2021年7月20日24:00关闭申报。申报系统为企业申请本专题资金开放,申请企业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企业信息的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逾期无法填报视为放弃奖励(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2)。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书模板
2.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和受理点列表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9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