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条件
(一)2021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以及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单位均可申报(2019年1月1日后获认定但未获得《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19〕160号)“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扶持方向支持的单位也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
二、奖补标准
对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单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一)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的制造业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两年以上,在我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独立设立的工业设计部门中,现有工业设计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4.重视工业设计工作。2021年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
(二)工业设计企业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2.2020年和2021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50万元。
3.现有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二、奖补标准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对入选前三名的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再增加补助20万元。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及各区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
(二)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发展规划明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年以上,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产业特色鲜明,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四)入驻工业设计相关企业15家以上。
(五)2021年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成效显著(如:工业设计共性关键技术和基础软件研发、工业设计教育培训、工业设计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工业设计品牌孵化推广等方面)。
二、奖补标准
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佛山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是佛山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申报单位所举办的活动已获佛山“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冠名“2021年佛山‘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
二、奖补标准
按活动已投入经费的30%给予事后补助,每项活动最高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2022年4月15日。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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