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黄埔区“稳企6条”政策有关要求,黄埔区金融局拟于近期开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政策申报,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支持。
其中:
(一)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发放时间均应发生在政策生效期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
(二)新增贷款期限必须1年(含)以上,贴息期间为贷款发生日起前6个月;
(三)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
(四)最终贴息金额计算精确到千元(舍去千元位后的尾数);
(五)对于同一个贷款项目,如同时符合本区其他贴息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六)因扶持资金发放引起的税费,由申请单位按国家法律规定自行全额承担;
(七)贴息实行总额控制,如果补贴资金超出财政预算,则对贴息项目应获补贴进行等比例缩减。
申请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
(二)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以上。
(三)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1年期以上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根据“稳企6条”政策要求,申请企业需满足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以上的条件。其中,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数据需由区金融局会签区财政局提供。为提高政策兑现效率,请申请企业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填写《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无需盖章),并将申请表格命名为:**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gzkfqjrjfwc@gdd.gov.cn。
预申报将作为正式政策兑现审核的重要依据,请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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