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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行业及申请人反馈资讯滞后,来不及申报,经研究讨论,原定于2021年8月31日截止申报的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工作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玫 高颖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28号中岱交易广场1405A
电话:020-8751260385586295
传真:020-85586510
邮箱:sbw@gdta.com.cn
广东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一)驰名商标
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前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老字号商标
1.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
2.被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商标。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商标: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的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有公信力、合法的专业组织开展的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3.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摹仿、翻译、仿冒、假冒及不正当竞争。所有申请商标均应处于使用状态。
广州市番禺区、黄埔区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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