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
(三)企业经济效益好,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10、全省前5或单个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5、全省前3。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见原文链接附件)
(二)《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中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三个指标项目涉及的证明材料。其中,“市场占有率”指标除了其他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2019年、2020年度纳税证明、1010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同行业3家以上主要竞争对手企业名单及其概况(含产值、产品质量技术等情况);“产品质量水平”指标另外还需提供2019、2020年产品质量(认证)、知识产权守法,具体详见《2021年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证明材料清单》附件。
上述申报材料,列出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连同《2021年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企业信息表》(原文链接附件下载)上报市质量强市工作两道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服务热线:400-151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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