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一)2022年市财政经费对2021年新获证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二)2021年新获证企业申请数如超过政府资金扶持数,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余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待市市场监管局申请2023年财政经费后予以扶持。
2022年4月8日。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三)受理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材料,不受理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申请材料。:
(四)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需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五)对存在税务、司法、信用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以扶持。
咨询电话:020-8756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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