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客户提出无预付款、到港30天付款,外贸企业如何应对?
张女士是智荟云合作五年多的老客户,主营生活日用品,货物主要销往日本,与当地核心客户已稳定合作四年以上。此前约定付款方式为:30%预付款,发货后提供提单复印件,客户收件后一周内支付70%尾款。
去年年底,双方协商将付款方式调整为“30%预付款,货物即将抵达日本港口、电放提单前支付70%尾款”。结合约一个月的生产周期,该调整意味着张女士需为客户垫资超一个月 [2] 。近日,客户再度发函,要求取消预付款,改为“货物到港后30天内全额支付100%货款”。张女士认为此举已突破合作底线,但面临拒绝客户可能影响长期关系的两难局面 [2] 。
智荟云专业建议
基于十余年外贸及跨境物流服务经验,智荟云分析指出:
第一,张女士产品报价偏低、溢价空间有限,利润本就薄弱;此前已让步调整付款方式,大幅增加自身资金压力,若再接受零预付款+30天账期,将极大概率导致亏损 [3] 。
第二,产品生产周期约一个月,叠加海运时间,新方案将使垫资周期进一步延长,严重挤占企业流动资金,影响日常运营。建议在沟通中清晰传达这一客观经营压力,争取客户理解 [4] 。
第三,若客户坚持调整,可尝试小幅让步——如将预付款比例降至20%,作为协商起点,再根据对方反馈评估后续合作可行性 [5] 。
外贸合作中,付款方式谈判本质是信任与利益的动态平衡。面对老客户提出的突破性付款要求,守住财务底线与维系合作关系并非零和博弈,关键在于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为支撑、以方案促共识 [6] 。
智荟云海外仓仓库门前实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