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15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牧原集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15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