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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抓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革新机遇,全力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在千行百业落地应用,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30天)。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tzshuzijingji@bjtzh.gov.cn
2.通讯地址:通州区张家湾云杉路2号设计小镇智汇园58号楼七层
3.电话:010-69546640
4.登录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tzh.gov.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
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紧抓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革新机遇,全力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在千行百业落地应用,特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能力供给
第一条降低智能算力使用成本。降低各行各业应用大模型的算力成本,对租用非关联方智能算力的主体,给予算力券支持,对于应用成效显著的,最高按照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算力券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算力券补贴。
第二条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使用。支持数据产品开发和应用,对利用合规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的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等数据产品进行模型训练、垂类应用、智能体研发等的企业,按年度交易额的10%给予数据券补贴,单个主体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三条 支持人工智能模型算法产品开发。支持企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模型产品,对新增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且落地应用效果良好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支持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研制。开展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大模型上下文协议、多智能体协议框架等重点标准的创制与应用,形成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五条 支持人工智能模型算法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创新及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稳定高效、应用广泛的新型通用人工智能底层技术架构。对颠覆性强、推广性强、认可度高、成效显著的模型研制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并向市区两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推荐。
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落地与供需对接
第六条降低人工智能大模型落地应用成本。对调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API,或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方式推进大模型垂类应用的主体,最高按照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模型券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模型券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模型券补贴。
第七条降低人工智能模型落地应用门槛。支持云服务和大模型厂商建设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平台(MaaS平台),切实降低通用人工智能模型规模化部署应用门槛,对达到一定规模的MaaS平台给予算力支持,降低MaaS平台在算力匹配、大模型调用、数据治理等方面成本,对算力部署成本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八条支持通用人工智能体加速培育。支持创新主体开发跨领域、多任务、自规划的通用智能体,对已取得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上线批号、首次在各类应用商店上架的通用智能体,优先协调算力保障,并对运营服务中调用算力和模型成本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第九条支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推广使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快智能硬件研发,牵头建设中试平台、检测中心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技术评测、应用实验等,推进AI PC、AI手机、AI眼镜、智能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的研发和量产。对产品销售或租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年度销售或租赁合同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第十条支持开展场景应用供需对接服务。支持协会、联盟、企业等主体搭建场景应用供需对接平台,吸纳企业上传供给技术能力,持续筛选标杆解决方案,构建场景应用创新“资源池”,打通供需对接渠道,深化跨领域、跨层级场景应用,推广应用成果,优化技术供给项目场景服务策略,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深化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的融合应用
在以下方向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典型应用解决方案,对技术先进、可快速复制推广、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应用场景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 支持人工智能+文化旅游
支持企业将人工智能文本创作、视频生成、影视渲染等技术,与文学作品、历史建筑、文化遗迹、景点信息等优质文旅资源相结合,打造AIGC内容创作、智能导览、高精度三维重建、沉浸式体验一批新交互场景,重塑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模式。
第十二条 支持人工智能+医疗健康
支持企业依托人工智能颠覆性技术优势,突破药物研发、辅助诊疗、中医传承、科教应用、风险评估等存在的问题壁垒,基于影像云平台、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和“三医”海量医疗数据,在导诊服务、在线问诊、处方生成、用药咨询、慢病管理等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典型应用案例,推动互联网医院向人工智能医院升级转型。
第十三条 支持人工智能+教育
支持企业将人工智能与教育资源整合,围绕典型教学案例、讲义素材、施教方法等优质知识资源,在思政、科学教育、美育、心理健康、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领域,开展智能备课、课件生成、课程分析、学习跟踪、教学评价等新型场景应用。
第十四条 支持人工智能+工业
支持企业将人工智能与工业机理、数据、知识进行深入融合,对工业产品设计、研发协同、设备管理、智能排产、质量追溯等制造业核心环节进行深度优化,解决制造业共性痛点,提升制造业效率和优化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支持人工智能+N“智能体”
支持企业结合垂类行业发展特点,与行业内龙头客户合作,通过数据清洗、参数更新、算法调优等多种手段,解决行业共性痛点,提高生产工作效率,降低模型服务在垂类行业应用门槛,提升模型服务精准落地能力,在金融、能源、交通、安防、政务等行业,形成行业大模型落地的标杆示范典型案例及智能体。
四、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体系
第十六条打造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前沿领域安全治理、共性技术研发、测试评估、中试验证、生态赋能等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十七条加速构建开源生态新体系。吸引人工智能开源组织落地并实施共享开源项目,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开源贡献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共享开源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第十八条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支持通过盘活闲置厂房、存量楼宇等资源,建设一批主导产业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专业、优势特色突出的“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并为企业入驻发展提供创业辅导、场景对接、产业链融通等专业服务,对产业园区建设卓有成效的运营主体,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第十九条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培训。支持行业协会、学会、联盟,联合信息软件企业、行业用户、新型研发机构及相关院校,共同开发大模型部署优化、AI+产业融合创新、智能体构建、人才资格认证等模块化培训课程,组织“首席数据官”培训、区域巡回讲座、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培养具备产业落地经验的人工智能工程师、跨领域解决方案专家及复合型技术管理人才,对培训效果良好的培训活动,最高按照培训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二十条 支持产业品牌生态活动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举办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的主题赛事及活动,促进资源流通、技术创新与场景落地,对相关联盟、协会举办的活动,按照活动规模、成效等综合评估,对于成效显著、影响力大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等相关出资单位,最高按照活动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来源:科技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