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科技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唐山市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加大科技创新券发放力度
为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近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唐山市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加大科技创新券发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团队与服务机构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购买技术方案等相关创新活动。
一是放宽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范围,支持对象为小微科技企业、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
二是扩大创新券服务机构认证范围,服务机构包括经认定批准的市级科技服务提供机构、京津冀三地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批准的科技服务提供机构、全国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定检测机构。
三是增加创新券资助额度,对微科技企业和创新团队每年申领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其他类型小微企业每年申领总额度不超过3万元。
通过完善科技创新券支持措施,简化申请流程,扩大受益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引导扶持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来源:唐山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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