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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李永得:如何从媒体人到副市长

专访李永得:如何从媒体人到副市长 蓝鲸新闻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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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荐稿请加微信号(lanjingzhuli)QQ(1132093810)【注:李永得,195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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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永得,1955年5月30日出生,台湾高雄美浓客家人,现任高雄市副市长。曾任台湾自立晚报记者和总编辑、台湾公共电视总经理、澳洲自立快报社长、“行政院客委会”“主委”。1987年9月,他与同事徐璐一起,冲破1949年以来的两岸隔绝,绕道日本飞赴大陆采访,首开台湾记者“登陆”纪录,轰动海内外,成为两岸交流史上的重大事件。他也是台湾第一个票选的报纸总编辑。曾获美国斯坦福大学大众传播学院奈特里德基金会研究员奖学金。】


第一次见李永得,是在高雄县美浓镇山村深处的一个偏僻庭院里。准备吃饭时,一个干瘦的、穿着白衬衫蓝西服没打领带的小老头儿走了进来。“这是我们高雄市李副市长。”高雄新闻局局长赖瑞隆说。如果不是他介绍,我一定会以为他是这个农村庭院的主人。李永得在我们身边坐下,对大家微微笑着。他话不多,内敛,沉稳,但不失热情。


在曝光率极高的台湾,李永得并不是灿若繁星的知名人士中十分耀眼的一颗。自从“首赴大陆采访”爆红之后,他一直很低调,以至对岸的很多大陆人都已忘记了他。


2011年,他再次成为台湾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新闻人物。原因却是离婚10多年带着女儿独居的他娶了一个名气比他大很多的妻子——邱议莹。邱议莹被称为“立法院”的“漂亮宝贝”和“小辣椒”,以问政风格尖锐泼辣、“敢打敢骂”著称,比李永得小16岁。出身政治世家的她25岁就已是民意代表,但一直未嫁。56岁的李永得,以当年“勇闯大陆”的勇气,将39岁的邱议莹拥入怀抱,娶进家门,一时间轰动全岛。


当然,最让台湾民众钦佩的不是李永得的勇气,而是他所具有的客家人俭朴质直、开拓进取、刻苦耐劳、坚韧自持、绝不妥协的“硬颈精神”。


李永得出生在全台湾保存客家文化最完整的美浓镇。客家人重视教育,美浓民众学习气氛浓郁。今天台湾很多大学、中学的校长和著名的教授,都是从美浓走出来的。16岁之前,李永得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的。


从台湾政治大学毕业后,李永得在房地产公司做了三年企划。其后,成为自立晚报驻高雄专职记者。当记者期间,他曾拍着桌子怒斥不公不义;对黑帮老大的恐吓,也丝毫不畏惧,要对方“尽管放马过来,我在门口等你”。他坚持,“做记者就要保持客观和中立”。他坚信,“只要是真实正义的,公道自会与你同在”。


“首赴大陆采访”结束后,李永得名气暴涨。他火速当上了自立晚报的总编辑,报纸发行量也经此一役,达到历史最高,而其政治影响力甚至超过了老牌的中国时报和联合报。在6年的总编辑任上,他毫不留情地批评达官显贵,顶着巨大压力支持记者披露事实真相,与编辑部同仁一起抵抗有关方面的打压。在报纸遭遇困难被收购后,为了维护报纸的专业自主和编辑独立,他又四处筹措经费给员工发薪水,员工们则发起“为新闻自主而走”示威大游行。资方为离间他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决定提拔他当社长时,他却为了员工利益及报纸编辑独立,毅然辞职。


李永得认为,“办报不是拿来交朋友的”,他绝不拿报纸版面去跟任何政党或政治人物套交情。“作为一个报社老板,不交朋友有点绝情、违反常情,但报纸是社会公器,拿办报交朋友会造成很大伤害。”因此他警醒自己,作为一个媒体人,“要始终与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


作为客家人中的佼佼者,李永得在台湾的影响力使他成为蓝绿双方阵营都极力争取拉拢的对象。在朋友的一再游说下,他最终被说服同意到“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任职。后来又应陈菊市长之邀,出任高雄市副市长。


有媒体评论说,李永得“或许是基于媒体的出身,看尽了官场冷暖,在(官场)同仁心中,他不忮不求,不逢迎拍马,而在媒体眼中,他又是正直的官员”。


突破禁令首赴大陆采访


再次见到李永得,是在与他第一次相见20天之后。地点是高雄市政府“李副市长”办公室。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里,他不再寡言,而是滔滔不绝地回忆起那次著名的首赴大陆采访之行,回忆着戒严时和解严后台湾的媒体生态、台湾媒体人的生态,谈论着一个媒体人由媒体到从政的人生感悟。他几次中断,安排人把要求他参加的会议推到一边,直到我们把这场重要的对话谈完。以下是部分对话内容:


黎勇:我很小就知道了您的名字。那时《参考消息》天天都在报道您和徐璐到大陆采访的事情,海内外都很轰动,但当时并不太能理解其中的一些背景。


李永得:当时海峡两岸处在从未接触这样一个环境里,三十几年不相往来,而且彼此丑化、彼此对立,双方完全没有信任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台湾记者冲破这种隔绝局面,首次跑到大陆去采访,这当然是一件石破天惊的事情。


在台湾解严之前,到大陆去采访,我们当然想都不敢想。因为那个代价太大,可能被抓,可能不经审判就被判刑。这是我们无法承担的后果。但是1987年7月15日,台湾解除戒严,情况变化了。我们就开始谋划到大陆去采访。蒋经国当时也已经在研究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解除报禁等议题。但如果向国民党当局申请去大陆采访,他们绝对不会同意,所以我们就申请到日本去采访,等他们批了后,我们到日本,再去大陆。我们也研究过法律,这样做顶多被限制出境两年,属于行政处分,这是我们可以接受的惩罚。所以我们就采取了这个行动。


黎勇:我看了自立晚报当时社长吴丰山的回忆,他说,派您和徐璐去大陆,其实是为准备办自立早报作宣传。他那时听说中国时报和联合报都要派记者去大陆,因此想抢占先机。他原本要派一个男摄影记者和一个女记者,但因签证、护照问题,改派了您和徐璐。您当时是自立晚报政经室主任,而徐璐当时到自立晚报才3个月。


李永得:是的。这场历史性的大陆行,派我和徐璐去,纯属偶然。因为当时报社只有我和徐璐刚好有签证,可以随时出境。


1987年9月11日上飞机之前,全台湾知道我们要去大陆采访的只有报社内部不超过5个人,老板吴丰山把我和徐璐送到机场,看着我们安全地上了飞机,确认飞机飞走没有被拦截,他才回去通过自立晚报公布了这件事。之所以主动公布,是因为到了东京我们要办签证,消息肯定会走漏,那还不如我们先宣布。所以我们一到日本,台北、东京两地的媒体已经开始报道了。蒋经国非常震怒,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拍了桌子。中国时报老板余纪忠和联合报老板王惕吾当时都是国民党中常委。但他们两人的态度不一样,王惕吾主张对自立晚报“依法严办”,余纪忠却主张“不能因个别事件而阻碍民主政策大方向的脚步”。


后来国民党下了通缉令,要把我们抓回去。在从东京启程前往北京的前一天晚上,台湾“新闻局”驻日本的人员还通过“台视”的记者找到我们住的地方,苦口婆心地劝说和威胁我们回去。我们当然不理睬他们。


我同意老板吴丰山的一个说法,台湾“新闻自由”的发展历史,是由各个事件突破而成。大陆行就是突破行动之一。他对我和徐璐的采访结果非常满意。


黎勇:您给大陆接待方中新社提供了一份希望采访的人员名单,包括张春男、王锡爵、黄顺兴、李大维等从台湾到大陆的驾机“叛逃者”和陈鼓应这样的“叛逃学者”。您全部采访到他们了吗?陈佐洱(时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当年曾以中新社福建分社社长兼总社港台部主任身份陪同李永得采访)回忆说,当年领导交待他,“台湾记者想采访谁,想到什么地方采访,都要尽量满足”。


李永得:我到大陆后定了几个原则,一是不与官方接触,二是不接受招待,三是采访不受干扰。采访对象是请中新社帮忙联系的。我们大方地、公开地事先提出希望接触哪些人。最后名单上的这些人我们全部都采访到了,很顺利。


黎勇:您从大陆采访回来后,和社长吴丰山一起,被台湾“地检署”以“伪造文书”的罪名起诉(徐璐因持“观光护照”未被起诉)。有一个强大的律师团为您辩护,其中一个律师就是现任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我查找到了当年此案的庭审记录。当时的新闻局长邵玉铭回忆说,他专门就此咨询了“法务部”,“法务部”说您的行为“以不实申请”“蒙骗”新闻局违法,才移请“地检署”侦办。但最终二审终审,您和吴丰山均被判无罪。您后来是否见过邵玉铭?他怎么看待这件事?


李永得:我只听说他们起诉前专门去找了几个法律专家。他们说我们伪造文书。什么是伪造文书?如果我提出一个申请,是为了获得不当利益,那才是。但我们是去采访,去了日本再去大陆,没有获得不当利益。更何况,大陆是“本国国土”。根据台湾法律,只有“出国”才需要报备,而去“本国国土”,根本不需要报备。“伪造文书”这个罪名太荒唐了,他们实在找不到理由才找了这个罪名来惩罚我们。


邵玉铭我后来也见过。其实移送“地检署”起诉我们,也不是他决定的。我比较不理解的是,一审已经判决无罪的时候,他还要上诉,浪费司法资源。我也不怪罪他,他不过是个棋子嘛。


“媒体最有力量的是客观报道而不是评论”


黎勇:作为一个资深媒体人,您有一个观点,认为“媒体最有力量的是客观报道而不是评论”,这与我们平常了解的不太一样。中国传统的文人办报,不是说“评论是报纸的核心,是旗帜、是灵魂”吗?


李永得:什么叫客观报道?客观报道要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在我看来,新闻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意见”(Opinion),另一类是“事实”(Fact)。意见性新闻要尊重多元及平衡,而事实性新闻,则要尽到查证的义务,才可刊播。事实新闻是不能引用平衡原则的。比如你主不主张两岸统一?这是意见式新闻。如果你能观察到一些事实,这叫事实性新闻,报道事实的新闻力量更大。


举例说,H7N9流感防疫的新闻,媒体一直在评论两岸应该如何在防疫上合作,这个必须建立在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即大陆发布的疫情资料,是不是客观事实?因为大家都对大陆公布的疫情有怀疑。我今天早上还通过卫生局向大陆当地的防疫人员去了解。如果大陆整个防疫过程是透明的,媒体把整个事实完整地呈现出来,让大家都能相信大陆对疫情没有隐瞒,那么你就对防疫做了很大贡献。如果媒体没有了解到核心事实,连疫情到底如何都不明了,怎么评论?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是,客观的事实到底是什么,要透过你的观察和调查了解首先作出报道。这是最首要和核心的。


黎勇:如何理解“事实新闻是不能引用平衡原则的”?


李永得:比如说,有人指控某某人贪污了多少钱,然后记者为了平衡原则去访问某某人,这个某某人说我没有贪污。记者就这样报道了,好像“平衡”了。实际上记者一定要先调查某某人是否有贪污的客观事实存在,不能事先没调查,就直接引用“平衡原则”去向他求证,他否认就可以了。这不是平衡。台湾很多记者这样做新闻,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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