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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太子妃》被下架真相 未来网剧何去何从

还原《太子妃》被下架真相 未来网剧何去何从 蓝鲸新闻
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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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来突然下架是因为这...

20日,有消息称《太子妃升职记》已下线,随后有网友统计之前已有多部热门网遭遇“强制下线”。网络剧的火爆势必会引起广泛关注,对于网络剧的下架是否有标准?广电总局对网剧的要求是怎样?


乐视证实《太子妃》下架


1月20日中午,有网友反馈,打开乐视视频《太子妃升职记》(以下简称《太子妃》)页面已经无法点播相关内容,仅有几个小字提示:“很抱歉,您看的视频已经下线了。


今日下午,乐视发表关于《太子妃升职记》暂时下线的声明确认此事。


尊敬的乐视会员、乐迷朋友:


昨日以来,大量热心媒体、乐迷用户及关心《太子妃升职记》的朋友纷纷通过各种途径问询“太子妃下线”一事,对大家的关切,现统一声明如下:


乐视自制第一网剧《太子妃升职记》开播即得到广大热心媒体及乐迷的关注和热捧,在创下近27亿播放量,26.8亿微博话题阅读量等多项记录的同时,颠覆了互联网剧制作、营销、播出的传统模式,获得了空前的关注。


应有关部门要求,1月20日12:00起,《太子妃升职记》暂时下线(海外用户可正常观看)。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太子妃升职记》部分内容正在做优化处理,我们会回来哒,相信很快就能重新上线和大家见面。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另一部刚刚上映的乐视自制《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一路陪伴,不说再见。


乐视

2016.1.21


因为太“污”?或为营销策略


据知情人士透露,乐视网络剧一直是采用边审边播的方式,不碰红线,保证价值观正确,但“网络剧的尺度肯定更大”。此番下架,或正是因为网友调侃的“太污了”在广电局眼里过了头?


事实上关于《太子妃》将下线的传闻从1月15日就已传出,原因是该剧内容“有伤风化”;1月16日下午有消息称,《太子妃》被管理部门要求下架,但当天《太子妃》仍旧可以在网页正常浏览,乐视方面当时表示下架事件是“谣言”,并声明“我们保留追究造谣者和传播网络媒体的责任”。而昨日该剧突然下线,坐实了此前传闻。


但为何在剧集全部播出完毕后才突然下线,网友也纷纷表示奇怪。20日,某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广电总局对网剧的管理办法是实行“自审自查”、“先播后审”,在网剧立项及播出前都不需要经过广电总局的审核。“《太子妃升职记》的价值观和广电总局的要求还是不符的,要不是乐视之前活动挡了挡,早就被禁了,不然怎么会让它播完?”


大火之际遭下架,想必也是闹心的。不过也有人不这么认为。知乎网友陈创就分析称


现在结局已经播放,主流人群已经观看完毕,日点击量降到8000万左右,能为太子妃继续充值会员的人不多,下线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而且太子妃的存在,对乐视新推出的《苏染染追夫记》、《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极品模王》等网剧造成虹吸效应,不利于这几部的回本。


还有一点,太子妃太红了,黑她的人群开始集结,如果任由黑子狂喷,不利于续集和大电影的盈利。现在将太子妃下线,第一可以应对广电部门;第二,急流勇退的下线行为,可以引发新话题,博得公众同情,从而瓦解黑子的联盟;第三,太子妃下线可以提高自家其他网局的存活率。这真是一举三得的事情。


所以,乐视还是很高明的。


网剧大尺度引争议


值得关注的是,在《太子妃升职记》下线后,有网友统计后表示,近期共有六部热门网剧遭遇“强制下线”,“《心理罪》、《太子妃升职记》、《无心法师》、《盗墓笔记》、《暗黑者》、《探灵档案》被举报后事后审查,两部永久停播,其余勒令删改后再审,问题涉及血腥暴力、色情粗俗、封建迷信等。其中《盗墓笔记》《心理罪》《探灵档案》《暗黑者1》已在相关平台下线,《无心法师》《暗黑者2》尚能播放。


网剧点击量近两年持续攀升,如《太子妃升职记》点击量超26亿次,《盗墓笔记》点击量近28亿次。各视频网站和影视公司也在加大对网剧的布局。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国内网剧数量还不到5部,而去年仅前9月,全网已上线的网络剧就已有247部,共计3334集、50017分钟,数量再创新高。与此同时,网剧投资也逐渐增加,仅去年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网剧就有近20部,而包括《盗墓笔记》在内的多部“超级网络剧”,投资成本高达5000万元至上亿元。


由于网剧的制作门槛与传统电视剧相比较低,网剧的质量和内容也遭受越来越多质疑,部分观众表示网剧的尺度越来越大,甚至越过价值观的边界,使得呼吁加强网剧审查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此外,导演郑晓龙表示,现阶段国内网剧和电视剧的审查标准不一样,但影视剧在价值观方面、意识形态方面应该统一标准,这种不一致会给创作人员很大的困惑,或是对市场造成紊乱,如在网络上和电视台上同时播出,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创作?因此网剧和电视剧的审查应该一致。


网剧审查力度逐步加强


其实我国对网剧已经制定相关的审查政策。据影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2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就下发了具体的管理细则,并提出了“自审自查”的管理方式。随后在2014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曾发布通知,要求强化对网络剧、微电影等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甚至提出对违规单位“封杀五年”的严令。此后在2015年9月还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将出新规,而对网剧的审查管控力度更会前所未有的大。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网剧虽然有审查政策,但是部分制作公司为了迎合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的口味和偏好,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在审查边缘行走。在业内人士看来,制作公司若想获得市场,不能只凭借尺度较大、博人眼球的画面和剧情,仍需保证网剧的内容质量。但相较传统电视剧,网剧的制作门槛仍相对较低,在北京大学文化产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看来,所有的电影、电视剧应该是同一种监管模式,需要以统一标准进行审查。


【延伸阅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补充通知》强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履行好开办主体的职责,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播出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制作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只能转发已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并符合内容管理规定的个人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转发非实名用户上传的此类节目。

 

《补充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对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主创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网络剧、微电影选题管理,确保所选题材积极健康向上。同时,采取举办创作座谈会、开展优秀节目评比、行业自律和文艺批评等方式,引导主创人员自觉坚持正确导向。

 

《补充通知》规定,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上网播出前应完成节目信息备案;上网播出后,群众举报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发现节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下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节目内容违反广播影视有关管理规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整理自乐视控股、虎嗅网、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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