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蓝鲸传媒 王凤哲
5月16日,网络大V格祺伟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据悉这是该案的第三次开庭,之前的两次开庭已将案件审理完毕。格祺伟犯敲诈勒索罪,获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现代消费导报社原副社长、副总编辑张桓瑞被判犯敲诈勒索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本案其他被告人樊莉娟、李晓伟、李洪洋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四个月二十天等不同的刑罚,并处罚金。樊莉娟被宣告适用缓刑。
案件宣判后,格祺伟、张桓瑞分别提出上诉。
微博发迹的假冒记者
与之前落网的“秦火火”、周禄宝、傅学胜、“边民”董如彬等人一样,格祺伟也是一名利用网络博取名声、牟取私利的“大谣”。经查,格祺伟,本名周波,男,1984年出生,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早年因对家庭和父母不满等原因,更名改姓为格祺伟,2004年毕业于西南某大学新闻专业,自称全媒体记者。

格祺伟大学毕业后实名注册微博ID,通过对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案、安徽合肥少女被烧伤毁容案进行报道后积累了网络影响力。2010年开始,格祺伟逐渐成为一个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网络大V,并自称全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成为网络名人后,格祺伟四处搜集衡阳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群的负面帖,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假冒记者,以在网上曝光或进行负面炒作相要挟,或以消除负面影响为名实施敲诈勒索。
2011年,张桓瑞和格祺伟相识。鉴于格祺伟撰稿能力突出,网络名气大,2012年张桓瑞邀格祺伟加盟现代消费网,并任命他为现代消费网新闻部副主任。张桓瑞在管理现代消费网的过程中,为谋取非法利益,与格祺伟、李晓伟、李洪洋、樊莉娟,通过线人或其他手段,收集各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面信息,经张桓瑞选题,再安排其他被告人对涉事对象进行采访、撰稿,以新闻补充采访函的形式发给涉事单位或个人,利用对方惧怕舆论压力的心理,迫使涉事者前来“协商”。
2013年8月,格祺伟被湖南衡阳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抓获。据《衡阳日报》报道称,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周学农亲自研究抓捕方案,并抽调刑侦支队、网技支队精干力量,将格祺伟抓获。

那些“花钱消灾”的单位们
2012年11月下旬,现代消费网发布《杭州余杭供电局数亿建调度楼,超现办公面积19倍》的报道。格祺伟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上也推荐阅读该文,日点击阅读达9349人次,该报道还被搜狐、凤凰网等各大门户网站转载,给余杭供电局造成很大压力。余杭供电局认为该文章系虚假新闻,要求澄清。但李洪洋、格祺伟没有理会,而是要供电局派人来北京“商谈”。迫于负面信息带来的压力,余杭供电局最终同意支付20万元广告费。
法院审理过程中,余杭供电局的一份书证表明了送钱的理由:供电局虽然认为该文章不属实,但在通过宣传部通知本地媒体不要扩散后,仍然担心对方刊发的报道会让读者先入为主,另外,对方是网络大V,影响力比自己大,自己解释后更容易被黑。
2012年12月初,张桓瑞安排格祺伟在没有找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仅凭中间人的线索的情况下,撰写了《河北曲周县交通局长疑将14名亲友安插上班,官方拒绝回应》的新闻稿并发给张桓瑞。因曲周县交通局一直没有回应,同年12月20日,该文发表在现代消费网上(署名张桓瑞、格祺伟、樊莉娟)。很快,该报道被腾讯、搜狐等多家网站转载,引发大量网民参与讨论。
法院审理过程中,吕峰山(原曲周县交通局局长,事发时已调任他职)在书证中解释:文章严重失实。所谓14个亲戚实际只有两个,且任职程序合法合规。但因为很多记者来了,县里让自己积极沟通消除影响。最终,妹夫瞒着他给了张桓瑞8万元。
2012年12月,樊莉娟通过线人获得了山西省乡宁县国土局局长刘波为父亲办奢华葬礼、收取大量礼金的视频资料。征得张桓瑞的同意后,樊莉娟撰写题为《临汾乡宁县国土局长为父举办“奢华葬礼”惹人议》的新闻稿。同月27日,该文发表在现代消费网上,还被中国网等媒体转载。刘波迫于压力,委托外甥刘清伟出面找现代消费导报协商被迫付给25万元。
2012年12月27日,山西省新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蓄水池边坡塌方事故,造成5人死亡。现代消费导报得知后迅速向娄烦县人民政府发新闻采访函,并附上一篇新闻稿,直指娄烦县人民政府隐瞒“12·27”事件真相,少报死亡人数,包庇纵容新之源公司非法盗采煤炭。娄烦县人民政府收到函稿后高度重视,指派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高睿杰全权处理此事。次年2月1日,高睿杰按要求将10万元放在现代消费网会议室后离开。
2012年11月,格祺伟发现网上有关于时任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龙勇“发公文卖书、非法敛财”的负面帖文。同年11月23日,格祺伟将《衡阳药监局长被指出书后发公文强卖,每本368元》的新闻稿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张桓瑞,张桓瑞将该文在现代消费网上发表。同日,该文被众多网站转载。之后,格祺伟电话联系龙勇,说这个帖子现在网上转发得很火,希望他重视。龙勇被迫给了格祺伟8万元。
“有偿不闻”危害几何?
对于“有偿不闻”造成的社会危害,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原总裁沈颢曾一一列举:
——深深伤害了被侵害的企业。企业不仅遭受了财物上的损失,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也被打乱了,企业与媒体的关系陷入了一种错误的恶性循环中。
——深深伤害了媒体自身。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以“公信力至上”为目标,但这些行为却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深深伤害了记者,撕裂了他们的职业理想。记者报道的选题要受制于公司牟利的需要,写或者不写以及怎样写,稿件完成要不要刊登,很多时候成为“新闻敲诈”的筹码。
本文综合整理自:中国青年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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